等明笙彻底回过神,他已经走向滋滋冒着油香的烤架,拿起工具忙活起来。



    Colette很八卦地凑到她身边,对傅西洲的身份很好奇。



    “Lona,这帅哥是谁?”



    他是谁?



    明笙心想,这真是个连她自己都茫然不知的好问题。



    “前男友。”



    她最终找到了他的身份定位。



    “我看可不是那么回事。”Colette在她耳边嘀咕,“他比我还熟悉你家。”



    明笙觑了眼这八卦的法国姑娘:“他第一次来。”



    “有一位聪明的前任是很危险的事。”Colette危言耸听,“他随时想做现任。”



    明笙不置可否。



    无事献殷勤。



    她也严重怀疑这人动机不纯。



    看他在阳台有条不紊地忙碌,这么一张脸,被烟熏过了,也还是丰神俊朗,精神奕奕。



    一点都看不出这人刚跨越了欧亚大陆,飞了十几小时来到巴黎。



    ——也许他刚下飞机。



    明笙这样想着,从厨房端出来一盆肉,犹豫地站到他身边。



    “你怎么来了?”她问。



    傅西洲往快烤好的牛肉片洒上孜然胡椒粉,很自然地开腔:“突然想来圣马可广场喂鸽子,就飞过来了。”



    这什么鬼扯的理由?



    明笙有点生气:“那你现在不应该在圣马可广场吗?”



    傅西洲忙碌的手一顿,冲她粲然一笑:“我现在就在喂鸽子啊。”



    他说话的语气轻软,好像真的在对一只毛绒绒的小动物讲话。



    甚至为了配合他的说辞,夹了一块牛肉放到明笙的嘴边。



    明笙美眸圆瞪,没有张口接受投喂。



    要是吃了这一口,不就承认她是一只鸽子吗?



    她需要静一静,一点都不想跟一个刻意装疯卖傻的男人讲话。



    他们用中文交流,Colette虽然听不懂,但不妨碍她做个吃瓜群众,观察他们的眼神互动。



    结果发现这一对前任男女还真的没有任何眼神互动。



    一个专心低头烤肉,一个去了厨房,剁肉的动静有点大。



    有男士殷勤服务,女士就只需要负责优雅了。



    明笙和Colette无视傅西洲的存在,开了一瓶红酒,坐姿轻松地坐在小沙发上讨论明天晚上的演唱会。



    两人都喜欢的流行乐队明晚在拉德芳斯体育馆开唱,巴黎是他们世界巡回演出的第一站,自然意义非凡。



    Colette抢到了两张票,听闻明笙回巴黎,拉她一起去。



    “什么演唱会?”



    傅西洲端着一盘子烤好的蔬菜过来。



    两个女孩子用法语交流,他不懂法语,却听到了乐队的名字,



    小公寓太小,除了一张小沙发就没有地方能



    坐了,他一个大男人,只好屈尊降贵坐在地板上。



    席地而坐,完全没有富豪架子。



    “你不需要关心什么演唱会。”



    明笙冷冷瞥他,没给好脸色,“那个时候你在广场上喂你的鸽子呢。”



    对她的刻意冷淡,傅西洲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上的不满。



    反而眉眼带笑道:“那预祝女士们过一个开心的夜晚。”



    明笙拗着下巴睨他,不介意流露出淑女的傲慢:“没有男人的夜晚,当然会开心。”



    坐在地板上的傅西洲嘴角噙笑,含情脉脉。



    明笙呼吸不畅,恶狠狠拿眼瞪他,只换来灯下他更柔软的目光。



    Colette凑到她耳边:“神说我现在必须回家。”



    明笙一把伸手按住她想挪动的大腿,严肃万分地说,“神说为了解救姐妹于水火,你必须再待一会儿。”



    讲义气的Colette最终厚脸皮留下。



    “这样危险的前任,不能给他机会,Lona,今晚我来守护你。”



    结果就是烤肉完毕,傅西洲神态自然地享用完自己的作品,表示火候还行,但肉的口感有点老,下次时间还得再掌握得更精准一点。



    然后他就绅士十足地起身告辞。



    明笙看向他,诧异于他竟然真的只是来为女士服务。



    绷着声音问:“你打算喂几天鸽子?”



    傅西洲穿上大衣,烟火味消失,又是风度翩翩的清俊公子哥形象,一双清亮有神的眼睛看过来,蕴着笑意,给她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看心情。”



    Colette也系上围巾走了。



    临走时很一本正经地说:“上帝,你怎么舍得让这样的男士做前任。”



    明笙给了她一个白眼。



    刚才还拥挤的公寓一下子空寂,明笙坐在狭小的沙发上,神情困扰。



    那种很讨厌的、既欣喜又矛盾的感觉再度缠上她。



    他在巴黎。



    以致巴黎的空气也不一样了。



    乔羽给她发信息,问他傅西洲来了没有。



    去年乔羽年假,在欧洲晃了一圈,和明笙住了几晚,又飞去英国找舒曼曼。



    所以她有明笙的公寓地址。



    没有瞒着她,明笙无奈地说,刚还在她这儿忙着给她烤肉呢,没等她轰人就走了。



    乔羽顿时长吁短叹:贼人心不死哪,都追到巴黎去,明笙你想好没有,从还是不从?



    原本明笙以为自己想好了。



    可自从那晚她被冲动驱使,冒雨狼狈跑到楼下,她就不那么确定了。



    估计到自己会拒绝这份爱意的再次靠近。



    却完全没有预想到,她心志不坚,早已失了四年前远走巴黎时的毅然决然。



    明笙这晚没睡好。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半夜,想到他也在这个城市,和她呼吸一样的空气,又深觉这夜不平静。



    男人可真麻烦!



    抓过手机,她情绪烦躁地给他发信息。



    【住哪儿?】



    一分钟不到,那边就发来信息。



     



    ;【Ritz】



    又故作不知地关心:【睡不着?】



    明笙冷嗤。



    看不出来,这人在最短时间把英伦绅士的道貌岸然学到了七成像。



    【小心点,巴黎的鸽子饿极了会啄人】



    他淡定秒回:【谢谢提醒,我已经感觉到疼了】



    这通半夜的简讯没有持续太长。



    明笙意兴阑珊,将被子拉高,掀过头顶。



    隔天上午醒来,金子似的阳光已经洒了阳台一地。



    明笙起床煮咖啡,嚼着口中干巴巴的面包,中式味蕾已经在摇旗反对。



    也不知道过去四年她是怎么日不一日地忍过来的。



    拖延好几日,终于要开始最为艰巨的工作——清理公寓。



    几年的衣服扔的扔,整理的整理,等衣柜清空,整理出的衣服箱子数目就够可观。



    再看到满屋子的大件小件,又是眼前一黑。



    忙到黄昏时分,打扮得脱俗美丽,去约好的餐厅和Colette吃饭。



    享用完晚餐就去拉德芳斯体育馆听演唱会。



    演唱会氛围极好,核心主唱一首接一首地唱完了那些脍炙全球的歌曲。



    这些旋律,曾经在深夜陪伴明笙苦读,支撑她度过一个个茫然的日子。



    歌手吟唱着那些让她感同身受的痛苦和爱。



    世界破破烂烂,但总有这些温暖的旋律,在缝缝补补千疮百孔的心。



    明笙和现场每位年轻听众一样,抹着眼泪,蹦着听完了整场充满幸福感的演出。



    演唱会结束,明笙随着人流意犹未尽地离开体育场。



    刚走到体育场外的平地上,Colette问她要不要去前面的酒吧街泡会儿吧,明笙还未搭腔,突兀地听到身后不远处几声炸响。



    是那种足以击穿耳膜的砰砰声。



    雷鸣般的响声让人心脏一紧,恐惧像爪子一样在背后爬升。



    像是死神在叩门。



    明笙和Colette几乎在同一时间,裂开似的意识到:这是枪声。



    枪声密集,又连着开了好几枪。



    人群在尖叫逃跑。



    紧随而后的是轰隆隆的爆.炸声,耳膜被炸开似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腔。



    明笙仓皇地向爆.炸声的方向远远掠去一眼。



    鸟兽散的人群中央,有三个高矮不一的男人头上罩着黑丝袜,手上均扛着一把泛着狰狞冷光的黑枪。



    他们正在朝人群无差别地扫射。



    明笙长这么大,第一次和恐怖袭击这么近。



    她的大脑完全空白。



    只是和Colette本能尖叫着,疯狂往大街上逃跑。



    她一开始还和Cole



    tte在一起,但很快慌乱的人流冲散了她们。



    身后的枪声连绵不断,哒哒哒,哒哒哒,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中枪倒下,远处又传来一声恐怖的爆.炸声,硝烟和火光弥漫,照亮了人们尖叫恐惧的脸。



    明笙没头苍蝇似的跑上了酒吧街,想随着人流躲进一家酒吧,肩后被人蛮横一拽。



    “嘿,走开,这是我的地方。”



    一个长相刻薄的白人妇女撞开她,先闪身躲进去。



    酒吧已经人满为患,服务员关门,神情紧张地不再让人进。



    明笙只好再次回到乱糟糟的大街上。



    手机响了,她惦记着Colette的安危,手发着抖翻出包里的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傅西洲的号码。



    明笙的眼泪唰得一下流出来了。



    脸色苍白地接通,在大街上害怕得如同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嗫嚅着他的名字寻找安全感。



    “傅西洲……”



    她双唇在颤,所有人都在恐惧狂奔,这画面好像世界末日,她甚至能清晰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明笙,告诉我你的位置。”



    傅西洲的背景也是杂乱的,能够听到尖叫声,他语气冷静,只是绷得很紧,报了自己附近的地标。



    他就在她附近几百米处。



    听闻他就在附近,明笙陡然间心安,急迫报了自己所处的位置。



    “听着,明笙,在你的左手边有家餐厅,进去躲着,我马上过来。”



    傅西洲微喘的嗓音低沉清冽,“害怕的话,就别挂电话。”



    明笙抹抹泪告诉自己没什么好怕的。



    他就在附近,她一定能活着回家。



    这家餐厅老板是个好人,引导很多年轻人进店里躲避,明笙站在店里的小角落,对电话那头的傅西洲报了自己的方位。



    窗外陆续有枪声传来,人们风声鹤唳,有女孩啜泣着躲在男友怀里。



    明笙的心高高地悬起。



    傅西洲还在路上,正往这边逆行。



    为了所有人的安全,餐厅关上了所有的灯。



    四周黑漆漆的,餐厅很挤,但所有人都不敢发出声音,只是提心吊胆地听着外面纷杂的动静。



    明笙的周围是一群陌生人。



    各色国籍、人种都有,但都只是一群热爱生活的普通人。



    大家因为恐.怖袭.击在这里偶然相遇。



    明笙咬着唇,紧张等待。



    从来没有一个夜晚,会如同现在这样,连一分钟都觉得漫长难捱。



    有人挤进人堆,嗓音沉沉说着“抱歉,我找人”。



    一遍遍地小声道歉,一点点地往里挤。



    直到终于站在明笙面前,清亮幽深的眼眸映着她的模样。



    瞬间带来无人比拟的安全感。



    明笙泪眼婆娑,扑进他宽阔温暖的胸膛里。



    一片漆黑中,傅西洲低头琢吻她的发,大掌一下一下轻柔地抚着她的脑袋,像哄孩子:“我来了,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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