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巫勒部诺颜苏赫与三个儿子所约定的那样,四人带领军队分别朝着三个方向进发。



    巫勒的大酋长、诺颜苏赫调遣本部卫队北上防守高勒(褐胡)部的游击侵扰,而长子德勒黑与次子沓来则一同率兵西征厄勒苏(沙胡)部,营救被困于敌军占区的部队,拓土开疆。



    最后一支部队,自然就是本来在盛国做质子,刚刚回归大草原的三子阿祀尔了,他主动向诺颜苏赫请缨,以锻炼经验的名义率军向东,收服盘踞在巫勒部东线的大小部落。



    乍一看,阿祀尔似乎已经放弃了对于诺颜之位的竞争,但实际上他选择的却是一条风险最大也收益最高的路——如果能将十几支小部族收服半数,那就是最大的功劳,除非德勒黑与沓来大发神威,直接长驱直入、将厄勒苏的本部剿灭才能与之媲美。



    不过这也就是想想,虽然厄勒苏部是三大胡部中最贫瘠的,但好歹也有着广袤的沙漠作为天然屏障,再加上高勒部与他们存在盟誓共同抵抗巫勒部,如果能轻而易举地将其剿灭,那诺颜苏赫也不会等到今天。



    所以在阿祀尔别出心裁地提出这个意见之后,最聪明的沓来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怎么回事——但他同样看出了父亲对三弟的偏爱,所以并未作声。



    因为东边那些小部落也不是好欺负的,虽然他们之间也保持着乱战的态势,但如果他们凝聚在一起抵抗巫勒部的进攻,也是块难以啃下来的骨头——三大胡部也是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不断征伐、吞并才有了今日的势力,那些小部族若想臣服于三大胡部也早就被吞并了。能留到今天还保持着独立的,大多数也都有个“成为统一全胡的大汗”的梦想。



    这么说吧……沓来宁愿相信自己能通过算计的方式战胜大哥德勒黑取得诺颜之位,也不相信阿祀尔能征服那些大小胡部。



    而沓来的自信来源也很简单——他几乎就是一个亲身经历并指挥过战争的、草原版的“贺难”。



    …………



    和大多数信奉甚至痴迷于武力征服的胡部人不同,沓来从小便是一个异类,他始终认为在战争的层面上,一个主帅的智胜永远大于力取,所以就算他从来都没有踏入盛国的土地,也依然学习着盛国的文化。



    在胡部的历史中,不是没有过曾征服中原大地的可汗,但最终胡部还是失去了那里的统治权,不得不重新回到熟悉的草原。在经过若干年的学习和思考之后,沓来终于搞清楚了胡部失败的原因——拥有强大战斗力的游牧民族固然可以征服他们的土地,但同时也会被先进的文明所征服。



    中原文化拥有强大的凝聚力,导致了无论朝代更迭还是外族入侵,最终都会被他们本身的文化所吸收、影响,并产生质的飞跃——这也是为什么沓来喜欢研究盛国文化的最大原因。



    优秀的智力天赋和强大的学习能力,将沓来塑造成了一个非常具有战略头脑的帅才,他为父亲出征之前所提出的谏言几乎全部言中——集军与厄勒苏部进行大战,高勒部一定会按兵不动隔岸观火,只要我们不对高勒部产生威胁、不暴露出弱点,那高勒部参战的意图会很低。



    事实也正是如此,直到德勒黑与沓来这支强军成功地为友军解围,逼的厄勒苏部的包围网溃散后撤,高勒部的军队始终没有在正面战场上有所动作——虽然他们倒是趁此机会派出了小股部队不断试探着巫勒部北面的防线,但也全被诺言苏赫的大军所阻隔,无法再南下一步。



    而成功与大军汇合的巫勒先锋部队,也在得到了资源的补充之后重新整备了一番,在德勒黑的率领下继续向西进军。



    德勒黑虽然是一位猛将,但他也不至于会那么容易便被沓来算计到,毕竟沓来的聪明在巫勒部之内人尽皆知,所以他在提出了自己愿为先锋打开局面之后又补充了条件——他需要相当于三分之一部队的人数,且分给自己的骑兵部队得达到一半。



    这也是德勒黑计算好的,虽然总体人数占据劣势,但在这种条件之下就算二弟跟他翻脸他也不怕——沓来有他作为谋将的自信,德勒黑当然也有勇战派的自信,只要如此分配军队,他能给连同厄勒苏的前哨加上二弟的部队包圆儿,让二弟哭着回家给自己带孩子都行。



    平心而论,这种条件沓来肯定不能答应,这就是明摆着大哥要自己建功,让自己给他当后勤部队,但德勒黑只用一句话就怼了回来:“要不然你去当先锋也行,反正我是肯给你这些人手的。”



    虽说沓来认为智斗胜于武力,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小规模的战斗中个人的勇武的确能发挥出非常的作用来,而他本身也不是个先锋的料子,不能像德勒黑那样身先士卒地鼓舞士气,不过他肯定是不能答应这种把自己当傻子的条件的,所以最后二人经过一番扯皮,终于把人数分配谈拢了——沓来可以给德勒黑一半的骑兵,但相应地总兵力就要减少到全员的四分之一左右。



    …………



    而比起西面战场的焦灼,阿祀尔所率领的东线军就显得非常的……无所事事。



    与其说是出征的部队,倒不如说是出访的使者团,阿祀尔带着大批人马每经过一支部落的领地都会给该部落的酋长送上一份礼物,然后喝上几天大酒再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这种行为,当然引发了很多人的不满——虽然不用打仗确实少了许多负担,天天吃喝玩乐的生活也很惬意,但巫勒部的勇士在心底之内还是更向往着马背上作战的生活。再退一步来说,“别人在努力拼搏,他们却在荒废时间”,这对于他们的前途是非常不利的,在胡部的文化之中,战功就等于地位,没有战功的男儿始终低人一等。



    跟随德勒黑与沓来的勇士们可以凭借战功得到更多的牛羊、女人和土地,而他们除了天天喝大酒之外还得到了什么?所以刚开始还觉得快意的战士们已经渐渐滋生出了不满之心,他们对于这个从盛国回来的三台吉也越发的看不起,认为他是学到了很多享乐的坏毛病,甚至还产生了阿祀尔主动提出自己向东进发就是因为他生性怯懦所以避战的行为。



    你自己害怕死亡,不愿意当诺颜也就算了,还害的我们一起被别人看不起?



    下面的人对自己抱有这种态度,阿祀尔是非常清楚的,不过他倒是不怎么在乎,依然过着和各大酋长醉生梦死举杯欢宴的生活,而卫队长兴哥虽然知道阿祀尔到底在做些什么,但却被阿祀尔三令五申不许外传。



    两个多月下来,十四个颇具规模的部落已经被阿祀尔喝了个遍,但他愣是连随身的弯刀都没拔出来过一次——除了在宴会上表演之外,整个儿就是一个天天开宴会、不思进取的二世祖。



    “兴哥叔叔……已经多少天了?”日上三竿,阿祀尔才刚刚睡醒,而他身上还弥漫着浓重的酒气,他从褥子上坐起来,看向了抱着双臂站在门口的兴哥。



    “还差两天,就是三个月整了。”兴哥撩开营帐的门帘。



    阿祀尔揉了揉眼睛,用盆里的清水慢慢洗漱——胡部的水资源还是比较稀有的,但阿祀尔身上始终都保持着十几年年盛国生活给他留下的痕迹,每天起床都必须要收拾的干净利落,而直到他洗漱完毕、穿戴整齐之后才走出营帐:“看来是到日子了。”



    兴哥也跟着点点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这一刻总算来了。”



    阿祀尔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扭了扭自己的肩膀:“让人传信给那十四个部落的酋长,就说我阿祀尔要在这儿邀请他们参加宴会——顺便儿把那日松、赛罕……他们叫过来。”



    这位年轻的巫勒台吉一口气报上来二十个名字,都是跟随他这支队伍里最强壮稳重的勇士,他这三个月内可不只是做个酗酒的贵族子弟。



    十四支部落的生活区域、大致兵力、财政情况,十四个酋长的性格、喜好、能力等信息,都被他暗自记录在心间,而他手下所有勇士的名字都能张口就来,对于他们每个人也都有着充分的了解……



    阿祀尔虽然本性淳朴,但他毕竟流淌着巫勒诺颜的血液,再加上从中原文化与盛国人身上学来的细腻,如今也是个胸中颇有智计的家伙,贤君之风已在他身上初露峥嵘。



    而他所做出的所有准备,都是为了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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