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克文明与印加文明、玛雅文明并称为中南美三大文明。与有白银帝国之称的阿兹特克帝国相对应,位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西部狭长山地地带的印加帝国号称“黄金帝国”。

    印加国本名叫“塔万廷苏龙”,意为四方之地,都是库斯科。全国按方位分为四大行政区,名叫:“苏龙”,它们是:西北方位叫钦查苏龙;西南方位叫库蒂苏龙;东北方位叫安蒂苏龙;东南方位叫科亚苏龙。

    “印加”一词的本来含义是“领”或“大王”的意思,是塔万廷苏龙的最高统治者。西班牙人到来后,简单地以“印加”一词指称这个国家及其居民。

    印加帝国享有“美洲的罗马”之称,它以有一套完整的国家体系而闻名于世。印加国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奴隶主阶级包括印加王、王室贵族、高级官吏和祭司。他们不从事生产劳动,过着奢侈的生活。

    印加王被称为太阳之子,神的化身,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独揽国家一切政治、军事和宗教大权。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印加王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中心的政治制度,他以斯科为中心,通过各级官吏,牢牢地控制着全国。

    除了政权机构外,印加奴隶主还拥有一支2o万人的训练有素的常备军队,用其对外扩张,对内镇压反叛力量。印加帝国还建立了严厉的司法制度,用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印加王还采取了一些文化和经济措施。例如,对于那些刚被征服的地区,强行推广克丘亚语。再者,在全国大兴道路和释站建跃以库斯科为中心,修建了条条道路通京城的交通网,以利于对边远地区的控制。

    传说印加在亡国前共历12个统治者,15世纪初第八代王维拉科查时,印加人的势力在安第斯山地区逐渐强大。第九代王帕查库蒂征服秘鲁高原的大部。其子托帕?印加?尤潘基征服奇穆文化地区,后又扩张到秘鲁南部沿海地区。十一代王瓦伊纳?卡帕克时,印加人征服整个安第斯地区,建立起强盛的国家,在他的统治下,帝国达到顶峰。

    好景不长,1531年,瓦伊纳?卡帕克死后,长子瓦斯卡尔与异母弟阿塔瓦尔帕为争夺王位而生内战,双方伤亡极大,加之瘟疫流行,国家元气大伤。

    至于印加帝国被西班牙人征服的过程,那就是人类历史上又一出丑闻。1532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f.皮萨罗侵入印加帝国,诱捕并处死国王阿塔瓦尔帕,立曼科?卡帕克二世为印加王。次年11月,占领都库斯科。1536年,曼科?卡帕克二世动反对西班牙人的起义,1537年被镇压。但其他起义者的反侵略斗争一直延续到现在,西班牙人一直没有能将南美洲西部彻底地征服。

    与古埃及和其他崇拜太阳的古文明一样,黄金对于印加人来说,是权势的象征。好似太阳般的色彩与生命之光紧密相连。

    印加人重视黄金的原因仅仅是黄金的美丽。他们把黄金看作是非常、非常漂亮的金属。同时,黄金能够反射太阳的光线。所有长途跋涉的传教士都喜欢身穿黄金色彩的衣服,佩带黄金美洲豹胡须、黄金饰带和黄金耳饰。当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会放射出绚丽的光芒。

    把地域辽阔的庞大帝国凝聚在一起的力量就是对太阳的崇拜,而这种崇拜的中心就是黄金。印加人把黄金叫做“太阳的汗水”,他们把这种黄色金属收集在河流中、小溪里。

    淘洗沙砾根本不可能得到大量的黄金。但是,印加文明具有2ooo多年的历史。这一漫长的过程足以让印加人聚积起巨大的财富。印加人已经掌握了几乎所有熔炼黄金的工艺。他们的技艺非常娴熟。

    印加人喜欢黄金是因为黄金的美丽。但黄金在其他文化中却拥有不同的价值。

    153o年,一个名叫弗朗西斯科?皮萨罗的冒险者从巴拿马出,开始海上航行。他的船上挂着西班牙的国旗。他出海航行的动机来自于对黄金帝国、富足王国的极度憧憬。

    在哥伦布次登上伊斯帕尼奥拉岛之后的5o多年里,许多征服者都希望从新世界中获得黄金。然而,黄金到底埋藏在哪里却让人感觉扑朔迷离。西班牙人把标记中所指向的南方领土叫做秘鲁。

    皮萨罗在黄金的巨大诱惑力之下,带领着17o人离开巴拿马,开始了淘金的历程。两个星期后,他们在一片荒漠的海滩上登陆,踏上了一片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土地。

    皮萨罗的运气很好,当他到来的时候,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内战。为了争夺印加帝国的国王,阿塔瓦尔帕战胜了自己的兄弟。皮萨罗深入到内陆地区拜见印加帝国的新国王。

    阿塔瓦尔帕带来了大约6ooo名随从,前来会见这位早有耳闻的陌生人。但他对将要会见的人并没有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他只是觉得很有意思。

    但皮萨罗是一个疯狂的人。他在心中盘算,倘若时机成熟,就要采取行动。在接近黄昏的时候,皮萨罗一行人来到广场。一名西班牙祭司走了出来,并交给印加帝国国王一本祈祷经文。当然,印加帝国国王根本不认识字,他怎么可能知道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哪!于是,他把经文扔到地上。这时,皮萨罗认为机会到了,因此出行动信号。一场掠夺的枪战开始了。

    激战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夜幕开始降临。将近6ooo个印加人被杀死。而在西班牙人中,唯一遭受皮肉之苦的是皮萨罗本人,他在阻止手下的人杀死印加帝国国王的时候,手被划破了。

    第二天,地上到处都是肢体不全的死尸。西班牙人来到印加帝国统治者的帐篷。阿塔瓦尔帕现,那些西班牙带走的所有物品都是黄金和白银制品,他们似乎只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国王感到大惑不解,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欧洲人,他觉得这些人只对一种东西感兴趣,那就是黄金和白银。于是,他慷慨地献出了自己的赎金。

    接下来的8个月里,西班牙人目睹了源源不断的各种财宝。其中包括真人大小的雕像、从都库斯科运来的寺庙墙砖、无数的饰、宗教物品和各种珠宝。

    阿塔瓦尔帕用8个月的时间终于全部兑现了自己的赎金。但是,西班牙人却背叛了他。这支绑匪集团没有遵守带走财宝、释放国王的约定,而是公然撕票――处死了国王。

    阿塔瓦尔帕被处死之后,西班牙人立了一个傀儡国王,征服秘鲁的任务已经完成。皮萨罗得到了近5897公斤的黄金,相当于十一万两黄金。

    其实,印加帝国治下多达千万人口中,印加王所领导的军队人数也非常多,多达七至八万多人。印加帝国的军队之所以打不过这一支两百人不到的强盗,主要是因为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却非常落后,甚至比中古时代欧洲人的武器更落后。当时印加士兵的主要武器是木棒、石斧、标枪、长矛、弓箭和弹弓。

    当西班牙人还没有到达美洲大陆之前,印加帝国是一个雄霸南美洲西部地域的大国,当时的印加士兵经常东征西战,消灭了不少在南美洲地区的部落,扩大帝国的领土面积。印加士兵的武器对付南美洲的小部落可能还是足够的,可是当西班牙人到达南美洲之后,印加人的军事优势就一去不复返。

    西班牙来的征服者皮萨罗所带领的军团只是一支一百五十多人的乌合之众,而且当时他们要进入一个离其总基地巴哈马大约一千多公里的地区,他们胜利的真正关键不是在于西班牙的枪械。

    当时西班牙士兵所使用的枪支是火绳枪,这是一种性能并不优秀的火器,火力单薄,而且装弹度繁复且缓慢。当时即使是优秀的士兵,每分钟最多也只能装上一至两的子弹,这种装弹度还要是没有战斗压力的情况下才能做到,且一遇水就要报销,而当时皮泽洛的军团中只有数十把这类型的枪支,作用不大。

    真正令西班牙士兵致胜的原因是因为马匹和金属防具,还有带来的各种瘟疫病菌。

    根据皮泽洛部下的书信记载,当时一位神父在印加士兵的看守下与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会面,神父问阿塔瓦尔帕能否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并效忠于天主和西班牙王国暨神圣罗马帝国国王,阿塔瓦尔帕听后大怒,并把牧师给予的圣经狠狠抛到地上。这时神父大叫,而潜伏在四周的数十名西班牙骑兵部队立即向阿塔瓦尔帕的方向冲去。

    印加士兵虽然人多势众,可是当他们看见有种不知名的动物向他们冲过来的时候,立即丢下武器逃跑,西班牙骑兵继续追杀逃跑中的印加人,而其他西班牙士兵见状立即把坐于皇座上的阿塔瓦尔帕拉下来。当日有数千名印加人被西班牙的骑兵杀害。往后的情况也是一样,根据当时的文献记载,哪怕西班牙人只出动了数十名骑兵去作战,也能把印加士兵吓得胆战心惊,弃械逃亡。

    印加士兵之所以如此惧怕马匹,是因为他们对这种动物未有任何认识,这样就给予西班牙人一个灭亡印加的好机会。还有,金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印加人对金属的认识不多,金属很多时候只应用于艺术品和贵族的餐具上,况且当时印加人铸炼金属的技术还不如旧世界的人民,更遑论会用金属为士兵打造良好的防具或者是武器。

    西班牙的情况却不像印加,他们的铸炼技术比印加人高很多,可以用金属为士兵制造防具,所以当时印加士兵即使向西班牙士兵出猛烈的攻击,很多时候都会被西班牙士兵身上的金属甲胄和钢铁头盔挡去,反而只穿布衣的印加士兵经常抵抗不了西班牙士兵手中的长枪和刀剑。

    就这样,一个有着辉煌历史的印加帝国,被这一支由一百多人组成的强盗团(也可以称之为绑匪集团)给摧毁了。

    先是数百人的军队灭亡了阿兹特克帝国,接着故技重施,几百人就灭亡了印加帝国,对于西班牙人这种无所不用其极地欺负愚昧弱小国家的无耻行径,平国无数的刘致远也不得不对他们写一个服字。

    这个小丑一般的欧罗巴小国就能如此猖狂,我定海军义勇奋扬,不嚣张一下,那怎么行?!

    本着嚣张,再嚣张的精神,刘致远带领定海军第二集团军,水陆空并进,见到西班牙人就杀,见到当地土著就把他们的领捉起来要赎金。刘致远在勒索绑架这一方面,还是很讲信用的,赎金一到就放人,而且从不虐待人质。

    定海军一路沿着南美洲西海岸前行,一路从事绑架事业,出了印加帝国的边境之后,刘致远一共收到黄金四十八万两,可谓是收获颇丰。要不是因为万恶的西班牙人先来抢过了一回,收获肯定还会更多。

    由于南美洲的地形和气候并不比北美洲好,刘致远暂时还没有殖民南美洲的打算,所以,他也就没对当地土著进行灭绝性政策。其实,刘致远也不用动手,因为西班牙人带来的瘟疫正在南美洲肆虐,过十几二十年之后,这里的人口会锐减五成以上。既然有瘟疫帮忙,刘致远也不想弄脏了自己的手。

    越是往南,天气越是寒冷,从南极吹来的冷风呼呼地刮着,陆地上到处都是皑皑白雪,海面上随处可见一些漂浮的小冰山,整支舰队在冰山之间艰难地穿行着。

    “哇,这里真冷啊!”维纳斯站在定远一号的?望台上,哈着气。

    自从被刘致远带回来之后,维纳斯一度很失落。毕竟她所处的文明已经陨落,这让她很难受。刘致远一方面不能把她放了,一方面又不能长久地关押她。最后,他跟她进行过一次长谈之后,说服她融入定海军中。

    逝者已矣,维纳斯要么融入现代文明,让亚特兰蒂斯的文明之光再次照耀整个世界;要么孤立于现代文明之外,最终因为她这个最终的幸存者的死亡而导致整个亚特兰蒂斯文明被后人遗忘。

    “我给你安排的汉语老师怎么样?”刘致远问道。

    “我觉得还是由你亲自教我会更好一点,毕竟那个老师不会亚特兰蒂斯语,交流起来有困难。”

    “我?”刘致远摇头,笑道:“我很忙的。”

    “我知道你忙,要不我当你秘书吧,一起工作一起学习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这个?”刘致远闭目沉思了一会,问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孤独,所以想把我当成同类?”

    “有一点,这个世界上,你的精神力比我的强大,基因与我相近,这让我有一种归属感。”

    “既然是这样,我也不好拒绝。”刘致远突然间惨然一笑,说道:“其实,我跟你一样,也很孤独。”

    刘致远也觉得孤独,因为他也是一个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已经成家立业,不过,那种遗世独立的孤独感,还是时常纠缠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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